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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秉正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中心公开招聘调解员公告

2020-10-21 14:20    编辑:超级管理员    阅读: 7716
  北京秉正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中心(以下简称“北京秉正中心”)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原中国银监会2016年提出的“在京、沪、蓉、深四地试点组建银行业纠纷调解和仲裁中心”的工作要求成立的全国首批银行业纠纷调解机构试点单位之一,业务主管单位为北京银保监局。中心成立三年来一直致力于强化溯源治理,充分发挥中心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中的作用,从2018年开始,北京秉正中心开始与朝阳区、西城区人民法院建立诉调对接合作机制,受理法院委托开展的涉及法律诉讼的消费者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的纠纷案件。2020年9月,北京秉正中心在北京银保监局的主持下,与北京市高院及朝阳区、西城区、丰台区、石景山区等两级法院实现诉调合作全面工作对接。
  截至2020年9月末,共收到消费者、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法院送来的锦旗57面、感谢信13封。先后荣获原北京银监局、北京团市委、北京市委教工委、北京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促进会、北京市司法局、北京晚报等部门和媒体授予的“金融知识教育示范基地”、“金融知识宣教志愿服务基地”、“北京市法治宣教基地”、“2017年度最佳金融消保服务机构”、“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特殊贡献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从探索前进到改革转型,北京秉正中心各项工作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更好的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首都和谐金融环境。
  因工作需要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调解员若干,具体公告如下:
  一、拟任职工作岗位为调解员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举止文明。处事公正,明理笃行,能够客观分析判断事务,分清是非责任,敢于坚持原则。
  2、热爱调解工作,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及责任心,善于做群众工作。能够积极、主动、耐心地开展调解工作,不计较个人得失,乐于奉献。
 3、熟悉金融领域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相应文化水平,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法学专业、具有银行从业工作经验或三年以上调解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聘用。
  4、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操作,有一定文字功底。
  5、本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30-45周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调查处理,尚未结案的人员。
  3、直系亲属涉嫌黑恶犯罪尚未结案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罚对象的人员。
  5、不适合担任调解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资待遇
  1、工资标准面议。
  2、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制度。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1月20日。
  2、报名方式:填写《社会招聘调解员报名表》(附件下载),发送至指定邮箱(bjbzzx@bjbzzx.com)。
  (二)资格审查
  1、中心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及面试。
  2、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查后退回),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或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试及聘用资格。笔试及面试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甲26号12层。
  (三)体检
  中心将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符合入职要求,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调解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 
  诚邀有银行、法律、调解相关从业经验人士加入。
 
北京秉正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中心



报名表下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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